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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安排

作者: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5年12月15日

重庆大学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安排

时间:2015-12-15 来源: 作者:

根据基金委“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为有效保证我校2016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申报,请各学院务必按照基金委和学校的申报工作要求,抓紧动员、认真组织,力争我校2016年度基金工作有新的突破。现就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申报要求

1.凡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已获博士学位、我校在职博士生和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报。获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员必须申报。

2.各学院应积极开展宣传、动员、辅导工作、成立基金申报专家指导组,有针对性地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议,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保证申报质量;鼓励并提倡申报人之间的相互交流与评议;对跨学科领域的申请,在认真倾听相关学科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后进行完善。学校将对学院组织的项目申请书专家评议和形式审查工作给予经费补助。

3.重视“杰青”、“重点”和“优秀青年基金”等项目的组织申报。由于“青年基金”获准率相对较高,各学院应积极为他们作好申报辅导工作。

4.项目申请人、科研秘书务必要认真按照“自查表”进行自查及复核审查,对申请书中人员信息、申请内容等保证准确无误。

二、申报安排

1.动员大会:各学院应在12月份组织申报工作动员,邀请有经验的专家作辅导报告,请各学院将时间安排告知科技处备案。

2.形式审查培训:学校将在20161月对全体科研秘书进行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培训。

3.时间安排:

自通知之日起——115日:申请人收集信息、整理思路,在线填写《申请书》后,打印纸质文件(草稿)交学院科研秘书。

116日——120日:学院指导组对申请书进行评议,提出修改建议,并填写“重庆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议表”。学院科研秘书可对申请书作初步形式审查。

121日:将评议建议返回项目申请人。

121日——35日:申请人完善申请书后在线提交,系统生成PDF文件,将正式版本申请书双面打印一份,根据“自查表”作形式审查;将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与“自查表”装订后和申请书纸质文本一并交学院科研秘书。

35日——39日:学院科研秘书对申请书按自查表进行认真审核。

310日前:各学院统一将《申请书》和“自查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复印件”、“重庆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议表”及“申请项目清单”送交科技处。

各相关学院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及时间节点切实做好申报工作安排。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2016年项目指南》及相关申请文件。

2016年项目指南》将于201512月下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nsfc.gov.cn),请注意查看。

(联系人:陈亚然、胡学东联系电话:65111826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