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材料审核
请考生于2021年3月30日20点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学院邮箱(1099695787@qq.com)进行审核。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研究计划书(要求和格式见附件1);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8)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 复试时间
2021年3月31日下午,具体时间及分组信息另行通知。
另外,请考生加入QQ群(2021重大物理调剂生群):469018900。
三、复试形式
我校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采用教育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复试系统”)线上进行复试。
考生在复试系统实行账号实名制,面试时考生须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独自在封闭空间内进行面试。学院会对考生进行身份和环境检查,全程随时检查考生所在环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材料审核及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以及英语面试等。
五、最终成绩及排序方法
最终成绩 = 初试总成绩/5×70% + 复试总成绩×30%;
复试总成绩=英语面试*30%+专业面试*70%
其中,复试总成绩、英语面试、专业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最终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遇同分,依次按初试总分、统考科目总分排序。
六、成绩公示
学院将在4月2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成绩。
七、申诉渠道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学院复试录取领取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申诉电话:023-65678367。
八、其他说明
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2)复试过程徇私舞弊,违反复试规则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1]27号)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物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电话:023-65678367
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