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可分三种类型:
⑴ 形、音不同而意义大致相同。这类词语能表现普通话某一个字词的意义,但读音和普通话的这个字词完全不同,而且根据方言读音往往写不出规范的汉字。例如重庆话“把东西diā起来”,表现普通话的“提”的词义,但读音不是“tí”。由于这种词语最关键的特点是具有方言独特的读音,所以我们可以把它叫做“方音词”。
⑵ 形、音同而意义不同,或者在特定使用场合下意义不同。这类词语在字形和读音上和普通话是基本一致的,不同的是它们使用时的意义。其一,它们所表现的意义和普通话完全不一样,比如,在重庆话里“巴”常作动词表示“粘贴”,但在普通话里“巴”字做动词就不能表示“粘贴”,最多只能表示“紧贴”、“黏结”等近似义。其二,它们所表现的意义和普通话有时是一致的,而在不同的使用场合里,却存在很大的差异。比如“吃”在重庆话的“吃饭”里和普通话含义基本一致,但在“吃水”、“吃烟”里,和普通话就不一致了,普通话只能说“喝水”“吸烟、抽烟”。其三,词语的构建方法和普通话不一样,如普通话说“行”,是单音词,而重庆话则用“得”和“行”这两个语素构建成双音词“得行”。上述三类词语由于都具有独特的方言表义形式,所以可称之为“方义词”。
⑶ 被词典收集,而且特别注明为[方言]的字词,如:“要得”、“啥子”。这些字都具有规范汉字的字形,而且有普通话读音,但普通话读音往往和方言音有所不同。这类字词可直接叫做方言字词。
对于“方音词”,我们主要是纠正其发音,根据它的词义,用普通话的读音去替换方言读音,叫做“字音替换”。如把“zuá足球”的“zuá”音替换成“踢”音。对于“方义词”,则需要分析它的用法,与普通话一致的保留,与普通话不一致的替换,叫做“字词替换”。如重庆话“巴广告”, 就该把 “巴”字替换成“贴”。总之,说普通话时,以往方言里用惯了的那些词汇,一定不要随口就溜出来,要想一想在普通话里表达这个意思是不是用的这个字音,如果不是就应该作字音替换,要坚决回避方言字音;或者想一想在普通话里表达这个意思是不是用的这个词语,如果不是就应该作字词替换,也要坚决回避方言字义。词典里所收入的方言字词,一般情况下也应该回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