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接学校科技处通知,从2016年10月1日起,市科委对“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做出了相关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1.
基础科学与前沿研究计划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结题方式不再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均由市科委基础处审核结题;
2.
项目完成情况综合评估:每年年末,由市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当年通过审核结题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主要评估项目完成品质等次),
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信用记录;
3.
结题证书将不再填写和盖章;
4.
在科委系统上传提交的结题材料包括:
(1)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盖章);
(2)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估报告(模板供参考,具体写作中可根据基础
科学与前沿研究专项特点做适当调整);
(3)项目结题信息表;
(4)项目结题确认单(科委将调试争取做到系统,项目负责人结题通
过后,可自行打印自带科委印章的版本);
(5)项目研究成果附件材料如论文、论著、专利等(与项目研究内容
密切相关,属于项目执行期间的研究成果;论文需同时标注立项
编号和项目负责人);
(6)经费使用流水账(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并盖章)。
目前,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已经调整为新模板,2016年9月30日之前需要完成结题手续的基础研究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也可按上述方式提交结题材料。请各位老师查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