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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本科毕业生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作者: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0年09月02日

物理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基本条件和优选条件按《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17]43号)》执行。

二、据学校文件要求,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为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系主任和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本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成立专家考核组负责推免工作的实施和对推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由学院对报名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按相应专业学生的学习成绩总学分值排序,进入学校公布的专业推荐免试指标数的1.5倍人选作为具有推免资格的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对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参加竞赛等活动实行奖励并加分。

(一)凡参加各类国际、国家级竞赛获奖和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详见附件1《重庆大学本科生创新类成果列表》)的学生,可申请使用学校预留推免生名额。

(二)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评优活动获奖,按“重庆大学物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附件2)加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最高奖励分值,不累加)。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申请学生必须通过学院组织的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公开答辩会,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五、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者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进行推荐。但须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考核通过,并对学生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获得推免资格的初选学生名单。

六、学院组织完成综合测评(专业知识笔试及专家考核面试),并将综合测评成绩与平时学分绩点、奖励分值等加权合成后得到学生综合成绩,最终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全院)确定被推免学生名单。

学生综合成绩=(学分绩点+奖励分值)70% + 综合测评(笔试20%+面试10%

七、学院张榜公布初评结果,经三天的公示期后将结果上报学校。

八、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提供能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特长以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九、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的;

(四)本科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

十、在推荐工作过程中,坚持回避原则。违反教育部、学校有关制度或者徇私舞弊的单位或者个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

十一、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物理学院。

 

  物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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