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党建园地> 制度建设> 正文

物理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作者: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0年09月11日

物理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重庆大学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物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便于操作的原则对各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评。

第三条 考核采取组织考核与党支部自评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掌握相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各方式评价,最后得出考核结论,切实保证考核的实际效果。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党支部班子建设。


    (一)支委会班子健全,并按时进行换届改选,出现缺额能及时进行增补,委员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战斗力强。

  (二)认真做好支委会思想作风建设,按时并有成效地开好支委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成员团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有计划地组织支委学习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学习内容,定期研究支部工作,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四)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及进行工作总结,按要求以不同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第五条组织生活制度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至少每月召开1次;各党支部每月必须组织党员学习及活动2次;党员大会每学期定期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因故未能出席的能够及时补课。

  (二)坚持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原则上每半年不少于1次。外出和在外工作超过半年的党员每季度须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

(三)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支部应按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会,要求全体党员参加,并做好相关的记录考勤。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要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组织生活会,坦诚交流思想,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实行谈心谈话制度。支委会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每学期谈话不少于1次。党员和党员之间也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支部书记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五)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做到组织认真,质量高,效果好。

(六)坚持请示汇报制度。每年不少于两次向所在党委、党总支报告年度计划和工作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第六条党员发展

(一)严格按照《党章》标准和党员发展方针,科学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优秀大学生和优秀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

(二)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严把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坚持和完善团员推优制、发展党员培训制、公示制、责任制和票决制,保证发展党员质量高。发展对象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三)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坚持培养联系人制度,督促培养联系人每季度、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分析。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工作。

(四)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督促预备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按照党员标准,及时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五)每年年底向物理学院党委及时上交下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及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年度统计情况。

第七条 党员教育与管理

(一)根据不同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和形势任务,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展生动、主题鲜明的党员教育活动。应认真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每月开展2次党员教育活动。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

(二)支部按要求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学校党委和物理学院党委的各种会议或思想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物理学院党委的决议和工作部署。

(三)认真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每个党员都编入相应的党支部并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能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活动。

(四)党员主动、及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年底向党员公布党费交纳情况;有准确的党员名册,党员管理建立台帐;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档案材料审查严格,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接。严格落实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员基本信息统计工作严谨规范,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联系查找和组织关系接转。

第八条支部活动

(一)党支部活动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

(二)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按要求参加上级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并及时传达贯彻。

(三)每学期党支部组织有一定特色和意义的“主题党日活动”不少于1次。

第九条档案及信息化管理

(一)党支部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等基础台账齐备,三会一课记录、组织生活记录、谈心谈话记录、党员档案、党费收缴凭证、组织关系接转等资料管理规范。

(二)科学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有效整合和开发利用党建工作中的信息资源,开拓党建工作新阵地。利用重庆大学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提高党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数据管理准确。


第三章 考核评定

第十条 考核方式。

物理学院党支部考评工作由学院党委具体组织实施,考评人员由各物理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和相关人员组成,每年进行一次,可以民主评议党支部合并进行,一般于年底前完成。考评采取自查自评、考核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评。党支部进行自查自评,对照考核量化评分表所列的内容逐条检查,认真总结支部党建工作,形成书面材料。

(二)考核评定。根据自查情况,考评领导小组到各党支部进行检查考核,听取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通过查阅资料、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等方法检查支部工作,按照考评标准所列内容具体量化打分。

第十一条 考评等级确定。

考评满分100分,其中基层党支部自评30分,考评领导小组考评占70分,根据自查自评、考核评定情况,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学院党委会议讨论形成最终的考评意见和结果。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等次。考评结果90-100分之间为“优秀”等次;在80-89分之间为“良好”等次;70-79分之间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为“差”等次。

第十二条 考评结果应用。

(一)考评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主要依据。

(二)对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党支部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中被评定为“差”等级的党支部,要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物理学院党委负责解释。